团委
团委通知
当前位置: 首页团委通知 — 正文
关于开展团员教育管理主题学习实践工作的通知
2021-01-27 12:26 团委 

关于开展团员教育管理主题学习实践工作的通知

团委工作通知〔2021〕001号

各团总支、团支部: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团员教育管理工作,学校团委决定开展团员教育管理主题实践教育活动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2021年1月7日——2021年1月11日

二、形式:自主学习、集中学习、主题分享

三、参加范围:所有在籍、在职团员青年(含28周岁以下中共党员)

四、学习内容:

1.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(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 2018年6月29日通过)

2.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(试行)》中青发[2020]13号

3.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实施细则(试行)》中青发[2017]5号

4.中共中央文件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中发[2019]41号

5.中共中央文件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》中发[2019]45号

五、学习时间安排

(一)自学阶段:2021年1月7日至1月9日

各团总支、直属支部根据学习内容,开展自主学习,团干部、主要学生干部先学一步,重点掌握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、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实施细则(试行)》相关规定,了解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、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》相关青年学生和高校大学生相关论述。

  1. 集中学习:2021年1月10日

    1.学习形式:各团总支、直属支部根据学习内容,由支委或主要团干部带领全体团员青年通过召开支部大会、主题团日活动、主题团课等形式。

    2.重点学习内容:

    1)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《条例》”)第三章,旨在为各团总支、各支部具体谋划本组织的理论宣讲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、仪式教育做好理论部署,并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。

    2)研读《条例》第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章相关内容,结合智慧团建系统和团籍流动等要求,做好系统维护。

    (三)学习分享:2021年1月11日

    1.各团组织通过自主召开、重点引导召开学习心得分享会,将《条例》学习引向深入。

    2.团总支组织评审团员学习心得,并上报不少于10篇团员学习心得。

    3.各总支、支部集中学习会议记录及上报团员学习心得(电子版),于2021年1月17日前交至团委OA。

    六、工作要求

    (一)增强政治意识,提高政治站位高度

    各团总支要将此次专题学习作为今后团务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来抓,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团员政治意识教育,巩固团务基础工作。

    (二)加大宣传,学有成效

    各团总支要不断将此次学习引向深入,“吃透”《条例》要义,让团员更像团员,重点讲解,参照落实。

  2. 用好学习成果

    在学习实践工作中,鼓励引导广大团学干部不断提升个人内涵和知识储备,着力提升团学干部的政治敏锐度和责任感,选树一批站得稳、靠得住的团学干部。

    附件:团务会议记录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关闭窗口

版权所有©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   津ICP备13002345号    津教备0152    网站管理:团委